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:
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《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》有关精神,现将做好第60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。
2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、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。
3、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、原创性和前瞻性,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,且为本人承担。
4、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,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。
5、入选“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”和“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”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。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,可以申请,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。
6、不限制申请人数。
7、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。
二、申请程序
1、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”,下载申报软件,网下填报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”,在线上传至校博管办,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一份。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”中的校验码一致。
2、申请人在线打印《专家推荐意见表》,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。
3、申请人于2016年8月29日将纸质申请书一份及《专家推荐意见表》两套(含原件)一并交校博管办审核。
三、其他
1、特别说明:
(1)在申请截止日期前,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,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校博管办,申请人须向校博管办提出申请,由校博管办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;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,须由校博管办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,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校博管办,再由校博管办在网上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。
(2)申请人不得在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》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,包括申请人姓名、学校名称、合作导师姓名等,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,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,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。
(3)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》中的“申报单位”须选择“我校”,“通讯地址”要详细填写到所在院系。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》中“申报单位审核意见”由校管办统一签字盖章。
(4)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》中的“博士后编号”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统一编号,即进站录取通知书上的编号。
2、资助名单的公示
根据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》,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实行公示制度。公示期为一周,期间,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,可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质询。质询内容不包括评审专家的学术评价。
对评审程序有异议,需按以下程序提交质询申请:
(1)撰写书面材料,由合作导师和校博管办主管领导签字,并加盖公章。
(2)将质询材料于公示结束日期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(以投递日戳为准)。
(3)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相关质询内容进行核实,将核实结果书面通知学校,由校博管办反馈质询人。
对评审程序以外内容存有异议的,需以传真或E-mail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,并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3、资助成果管理
(1)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,应标注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”(Project Funded by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)。
(2)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必须向设站单位提交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”。具体提交流程:办理出站手续时,登录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”,网上填写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”,在线提交至校博管办,同时打印1份纸质报告,交校博管办审核和备案。
(3)军队和地方联合培养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在网上提交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”。需登录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”,下载报告模板,网下填写,打印1份纸质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”,刻录光盘1张,一并交校博管办审核和备案。
四、注意事项
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积极组织好符合条件的博士后进行申报,并通知博士后于2016年8月29日提交第60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纸质材料到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(综合办公楼414室)。
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
2016年7月14日